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6-05-29浏览次数:1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0〕48号),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进一步筑牢筑实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设站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前期与我校合作的良好基础。

2设站单位为省内企事业单位,以接纳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

3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同时进行专业实践。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工作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所需的专项经费。

5具有一定数量符合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应领域高水平教师,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6至少能够稳定且规范运作3-5年。

(二)申报学院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

1申报学院具有独立或联合培养研究生任务。

2所在学科具有与设站单位开展应用研究的能力。

3有产学研合作需求,并制定有支持本院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

4导师团队指导力量较强,并具有与社会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经验。

二、申报范围和数量

申报范围:原则上以有硕士学位点的学院为主。

申报数量:拟立项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11个。

三、建设要求

1.工作站评定规则。研究生工作站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为高质量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各类上市公司、大型央企国企或者世界五百强企业,厅局级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科研院所等;B类为高质量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原则上为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或者注册资本在一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头部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C类为高质量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行业龙头企业或者注册资本在五千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D类为其他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的企业。

申报时,须明确对应类别并提供佐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和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站建设要求。研究生处根据学校年度下达的预算提供项目经费,工作站负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项目。其中包括:制订项目建设方案,设立指标性的、可量化便于查验的建设目标;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工作站建设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以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培养高水平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有吸引合作双方导师和研究生进站工作实践的激励措施,明确合作双方导师的职责和联合指导模式,强化对联合指导过程和研究生实践过程的考核,确保研究生在站期间的实践学习效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高校、合作单位及研究生多方共赢的良性运作机制;学院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研讨会,就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研讨活动,总结经验;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培育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接受学校对项目完成情况的中期检查和验收。

2027年的12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工作站中期自查报告,对没有提交中期自查报告或是建设效果较差的项目,将暂停资助或酌情减少资助经费;2028年的12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工作站结项报告,并附上最终成果。对没有提交结项报告或是建设效果较差的项目,取消校级研究生工作站资格。

经费和使用说明

1.项目经费明细。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其中,A类工作站建设经费拟定为5万元、B类工作站建设经费拟定为2万元、C类工作站建设经费拟定为1万元、D类工作站建设经费拟定为0.4万元。建设经费分两次拨付,每年拨付一次,每次拨付50%。最终建设经费以年度预算下达为准,预算下达后以专项财务预算的方式下达到工作站所在学院。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工作站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财经纪律要求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经费使用范围:(1)研究生在工作站完成学术成果发表论文版面费;(2)与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管理或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相关的会议费及差旅费;(3)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经费;(4)组织开展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经费;(5)完善工作站办公条件基本设施开支。

3.所拨经费原则上用于当年度的建设支出,当年未用完的经费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工作安排

1联合申报。9月24日前,由各申报学院牵头,联合合作单位进行申报。学校优先支持已有稳定合作关系且在联合培养人才等方面成效较为显著的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学院下载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认真填写并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10旬,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3公布拟立项名单10月旬,公布立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的名单。

4.公布立项名单。11旬,公布立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的名单。

、其他具体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9月1117:00前,各申报学院将《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材料(PDF版)发送至yjsgzb@hbue.edu.cn,纸质材料交行政楼509杨莹莹老师027-81970710

2日常管理。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需明确校内负责人,加强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年度预算给予建设经费支持,负责人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3.验收考核。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前,接受学校验收。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doc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