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10

各培养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

研究生新生入学和录取资格复查是学籍注册的重要环节,为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严防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经院发20206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新生入学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培养学院负责入学和录取资格复查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查对象

2023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三、入学资格审核流程安排

(一)审核时间:202399-15

(二)审核内容

1.现场审查:99-10日,各培养学院在报到迎新点新生录取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新生本人进行现场比对,严防冒名顶替。

2.信息比对:915,各培养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比对核查,重点核查信息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等情况。

四、录取资格审核流程安排

(一)审核时间:2023915日前

(二)流程安排

研招办根据各培养学院安排对新生信息进行系统比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时保质做好此项工作。

(二)对复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或问题,各培养学院应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无误,并做好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留存备查。

(三)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形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为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四)复查合格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册学籍。

(五)各培养学院应于915日前将《研究生入学信息核查反馈表》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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