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研究生“三助一辅”各设岗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2〕72号)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 岗位招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按照“因需设岗、分类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设置,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经设岗单位申请,研究生处核定本学期“三助一辅”岗位招录信息(见附件1)。
二、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录范围及岗位职责
(一)招录范围:
“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者为我校全体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录用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毕业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申请。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研究生助教
参与教学辅助工作,如课程教学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实践性课程(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辅导等。
2、研究生助研
参与设岗教师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
3、研究生助管
负责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设岗单位自行确定。
4、研究生助理辅导员
(1)协助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学生对国家和母校的归属感。
(2)协助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和班级的组织建设,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3)协助开展学业规划与优良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提高学习自觉性和有效性。
(4)协助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入学、毕业、学年综合测评、奖助贷补、违纪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配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学生遇到的问题,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及时加强与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或本科班主任联系,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整个培养过程之中,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岗位管理与考核
(一)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管理由设岗单位负责。各设岗单位应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
(二)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三助一辅”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研究生处备案。对于考核合格者,发放酬金;对于不合格者,酌情核减酬金。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录申请程序
(一)有意愿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研一学生尚未选配导师除外),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于2023年9月13日(周三)15:00前向设岗单位提交纸质申请表(携带个人课表),由设岗单位确定录取人员。
(二)9月15日(周五)12:00前请各设岗单位报送《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3)至645615220@qq.com。经研究生处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附件1 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人员名单.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