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规范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建设目标、内容、计划实施,学校现对2021、2022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对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进行期满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年度检查项目:2021年、2022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见附件)。
期满结项项目:2020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1.10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自查。负责人对标项目申报书和立项建设协议书中的项目建设要求和各项目的建设规划,检查项目年度(期满)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分析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定后期建设方案。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填写《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2021、2022年立项项目使用)、《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2020年立项项目使用)(见附件),后附成果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
2.10月27日前,学院审查。经项目所在学院审查通过后,统一将《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含成果支撑材料)、《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含成果支撑材料)、《汇总表》(见附件)等纸质盖章版材料提交行政楼6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jx@hbue.edu.cn。
3.11月上旬,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
4.11月中旬,反馈专家评审结果。年度检查达到要求的,继续给予经费资助;年度检查达不到要求的,暂停经费资助,待下一年度检查或终期验收达到要求后,再予以拨付。检查结果作为推荐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的依据。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2.成果支撑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制作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包括:(1)封面、目录;(2)标志性成果(研究总报告、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成果是论文的,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带页码的正文全文,英文论文需附SSCI/SCI收录检索报告(含中科院分区);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3)其它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媒体报道,反映建设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3.以上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报告在前,支撑材料在后。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学院及各项目的负责人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项目负责人对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书》成果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核实,并在成果附件首页加盖学院公章。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