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次数:69

为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热情,形成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3〕42号)的规定,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审批、发放以及申诉的答复处理工作,对培养单位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评审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长:张忠民

副组长:冷凯君、蒋琼

成员: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委监专办综合室、科研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

(二)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评审办”),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制定名额分配方案以及与学业奖学金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制定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及学业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和复议等工作。

二、评审对象

2024级和2025学生:在校在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026学生:在校在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审依据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3〕42号)的要求本次评审适用于本校2023年及以后年度入学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9月2217:00前,各培养单位评审小组确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由评审小组制定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纸质版经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评审办(行政楼304办公室)备案,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xm@hbue.edu.cn。

(二)101317:00前,评审小组完成初评并公示(公示期不5个工作日),并将《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经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评审办(行政楼304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xm@hbue.edu.cn。

(三)10月1717:00前,评审办提交初选结果至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表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起草表彰文件、制作获奖证书、整理保存学业奖学金相关材料

(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将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

(二)在评审过程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做好信息通报和必要的解释教育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小组应指派专人收集、严格审核相关评审材料,尤其注重研究生学年成绩核算,对加分事项逐一审查,确保总排名公平公正。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鄂经院发〔2023〕42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1).pdf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