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导师育人能力和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校内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6年10月29日14:30 具体地点待后续通知
三、培训方式
线下培训:专题报告。
报告主题:规范与引导并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AI使用的政策边 界与责任归属
主讲人:孙一平(管理学院)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传达通知要求,督促参训教师按时参训,确保应训尽训。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要参加培训的导师名单交给研究生院汇总统计。未参加培训的导师,由各相关学院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1〕48号 于11月16日前组织完成相关培训,并提交相关培训的PPT、图片、新闻网页(电子版)和参训人员名单等支撑材料(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交由研究生院备案。
2. 导师完成专题培训,学习时长记入专任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学时。
3.参训教师请提前做好训前准备工作,提升培训交流针对性和实效性。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