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经济学院PI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3-12浏览次数:172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2019-2020学科建设方向、团队、项目一体化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鄂经院发〔2019〕15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PI团队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内容与方式

本次遴选工作选拔人员类型包括四类,即: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PI及PI团队成员。

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及PI的遴选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学校现有人员或引进人员中选聘。现有人员可以自己报名竞争PI,也可由各学院、或三名以上教授联名在征得本人的同意后提名,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审定。

现有在编教师可以由本人报名、PI选择或所在学院提议,经学院批准后进入PI团队。是否进入团队,PI拥有最终决定权。在PI团队遴选时将优先鼓励综合采取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交叉融合等形式组建的团队。

二、职责要求

(一)学科首席负责人岗位职责

负责凝炼学科方向并按方向分解目标任务和经费预算,指导、统筹并督促本学科内方向负责人和PI开展工作。

(二)方向负责人岗位职责

负责分解各PI年度建设目标及经费安排,指导、统筹并督促本方向内PI开展工作。

(三)PI岗位职责

1.制订年度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明确每个成员应承担的具体建设任务。做到任务统一安排、进度统一检查、资源统一协调。

2.完善内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资产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一周一交流、一月一研讨、半年一小结、年底一总结的学术氛围。

3.每年向学院及学科首席负责人报告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成果产出、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情况。负责本团队成员考核工作。

4.积极配合学院及学科首席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编制工作。

(四)PI团队成员职责

成员有义务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定,完成分配的教学和社会工作,在科研和团队事务中接受PI的领导,完成PI布置的任务,同时在团队内享有规定的权益和待遇。

三、遴选条件

(一)学科首席负责人遴选条件

学科首席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在校内省级及以上学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二或三级教授、第一层次人才、腾龙学者中产生。

(二)方向负责人遴选条件

方向负责人原则上从满足学科首席负责人遴选条件人士,以及教授、第二层次人才中产生。

(三)PI遴选条件

PI原则上应为57岁以下的教授,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学术上非常活跃的副教授。PI应在所属领域有较高的地位和较大的影响,同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在群众中具有较好的评价和影响。对于规模较大并且现任PI年龄较大的团队,可以采取双PI体制,以扶持年轻人才成长。

(四)PI团队组建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战略及学科发展规划,对接行业产业战略需求,具有清晰的发展思路和明确的发展目标。

2.团队成员由相关方向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及博士等组成,固定人数不少于6人,以及研究生若干。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便于团队成员开展教学、科研、内部工作交流等。

4.至少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研究合作伙伴,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产出等方面有实质性合作内容。

四、遴选程序

(一)学科首席负责人和方向负责人初步人选的确定

属于个人自荐申报者直接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申报表》(见附件1),报所在学院;属于学院推荐或联名推荐的,在征得被推荐者确认同意申报后,由申报者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申报表》,报所在学院。

学院汇总本院申报材料后组织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分方向分别排序,填报《⨉⨉学院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汇同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各学院初审意见进行复核,与各学院充分协商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学科首席负责人初步人选。

学科建设办公室与各学科首席负责人初步人选在对应申报方向负责人汇总信息的基础上,与各学院充分协商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方向负责人初步人选。

(二)PI及团队初步人选的确定

PI个人自荐申报者根据PI团队组建条件综合采取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交叉融合等形式组建团队并直接填写《湖北经济学院PI申报表》(见附件3),报所在学院;属于学院推荐或联名推荐的,在征得被推荐者确认同意申报后,由申报者根据PI团队组建条件综合采取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交叉融合等形式组建团队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PI申报表》,报所在学院。

学院汇总本院申报材料后组织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初审过程中可采取竞争性答辩的方式,根据答辩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分方向分别排序,填报《⨉⨉学院PI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汇同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各学院初审意见进行复核,与各PI申报对应的学科首席负责人初步人选和初步人选在综合考察PI及其团队成员初审和汇总信息的基础上,与各学院充分协商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PI及其团队初步人选。

(三)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和PI及其团队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和相关资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并解释说明初步人选建议名单产生过程。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和相关资料评议并产生最终人选名单。

(四)学校审定

学科建设办公室将最终人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后发文。

五、时间安排

(一)3月18日为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申报截至时间;

(二)3月25日为PI申报截至时间;

(三)3月26日至3月29日为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阶段;

(四)4月1日至4月4日为学校审定阶段;

(五)4月10日前完成PI团队确定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教师个人,并于3月18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初审后的《湖北经济学院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申报表》和《⨉⨉学院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申报汇总表》一并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请各学院于3月25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初审后的《湖北经济学院PI申报表》和《⨉⨉学院PI申报汇总表》一并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纸质版材料经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处5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邮箱:yjsxk@hbue.edu.cn。

(四)本通知中所指的学科和方向均根据《方案》的《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重点发展学科方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其中学科对应“一级学科/学科门类”栏目,方向对应“学科方向”栏目。

(五)根据《方案》,《目录》内“学科方向”中的“优先方向”已指定方向负责人,因此5个“优先方向”无需提交方向负责人申报表,直接向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拟下设PI的申报表即可。  

各单位应深刻领会《方案》精神,充分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以PI团队为开展有组织科研工作的基础单元和骨干力量,全力支持PI团队后续申报校内科研培育项目和各类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积极为PI团队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遴选工作,按照“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的要求,力争做到不拘一格推选,人尽其才使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申报表.docx

附件2⨉⨉学院学科首席负责人、方向负责人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PI申报表.docx
   附件4⨉⨉学院PI申报汇总表.xlsx


      联系人:田秋菊

      电话:027-81972178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