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因工作需要,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2】132号)文件的要求,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面向全体2016级研究生招聘学工助理1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6级研究生(备注:因2015级研究生即将外出实习、2014级研究生为毕业班,均不宜担任研究生学工助理工作,故此次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不面向2014、2015级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进步,成绩优良,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诚恳,有较好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组织协调与文字写作者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优先。
三、岗位职责
1、协助会硕中心做好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2、协助会硕中心做好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
3、协助会硕中心做好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
四、岗位管理
1、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由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统一管理,负责对研究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定、招聘、经费发放。
2、本工作岗位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10小时左右,支付标准为每月300元。
3、用人单位如实记录勤工助学研究生的出勤情况。
4、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以上处分者;虚报工时和工资者;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达到退学条件者。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
五、如有意向同学,请于2016年11月25日前向会计硕士学位教育中心万老师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及本学期课程表,逾期不予办理。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