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学位点、学科方向/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团队一体化建设名单的通知》(鄂经院发〔2023〕26号),为掌握学位点、学科方向/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团队一体化建设情况,确保资金投入取得实效,现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立项建设的48支PI团队。
二、考核依据
依据《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立项建设点责任书》和各学院与团队签订的建设协议,见附件6。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
合格:团队成员完成人均分值90分(每个成员不得少于30分),其中高质量科研、教学成果积分不少于60分。
不合格:团队、团队成员未完成考核任务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四、组织实施
研究生处负责考核学院,学院负责归属团队的考核工作,考核参照文件见附件5。
五、工作安排
1.2024年1月8日前,学院完成考核。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本学院团队考核总结报告、个人考核评分表(附件1)、团队考核评分表(附件2)、考核汇总表(附件3)和支撑材料,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61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xk@hbue.edu.cn,提交格式见附件4。
2.2024年1月15日前,研究生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考核材料。
3.反馈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24年立项建设支持的参考依据。
七、工作要求
1、参加考核的48支团队,登记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建设成果。不提交成果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视为长期不开展活动、零成果的团队。
2、考核只登记与团队方向一致的成果,同一项成果只能体现一次,参与两个及以上团队的人员的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团队中体现,非我校所属成果不能计算在内。
3、各团队所在学院要认真落实本次考核工作,特别是对填报数据、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严格把关。
4、列入团队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成果,需提供电子版支撑材料,需所在学院核准、签字,按支撑材料目录顺序附后,不提供支撑材料的视为无效。
6、成果为英文学术论文的需提供分区检测报告,中、英文论文需提交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等完整信息。不提供的视为无效。
7、纵向课题需提供立项书,横向课题需提供课题合同及到账金额。不提供的视为无效。
联系人和电话:张瀚月,81979556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