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优秀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3〕11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启动2018—2019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指标分配
2019年6月30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2019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可参评。
此次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指标分配,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数量为2019年6月30日前授予硕士学位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标准
请严格按照《办法》之规定执行。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报,报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初审申报论文及相关
材料,并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
生处。
(三)研究生处进行论文及申报材料审核,并组织召开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审定。
(四)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则进入复查审核程序。
(五)评选结果公布及表彰。学校将对2018—2019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名单正式下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中心(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材料,请统一使用本通知附件(附件1-1、附件1-2及附件1-3。)。
纸质版材料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5:00前提交至研究生处5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处电子邮箱:yjsxk@hbue.edu.cn。
五、其它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中心及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并认真做好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二)精心组织。请中心及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评审,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1.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1-1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1-2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
1-3校级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初审推荐汇总表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优秀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研究生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8—2019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