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接对象: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关系转接工作要求,转移对象包含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毕业研究生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党员同志的团组织关系转到党组织关系转入地的同级团组织。
二、转接方式:网上智慧团建系统()
三、转接程序:学生本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联系(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获取自己要转入的团组织名称。
四、团组织关系转移的不同类型如下(来源于“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
(一)升学:转至录取学校相应的团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
(三)毕业后参军入伍:选择“特殊单位团组织”后,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毕业后因私出国(境)(求学除外):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五)出国(境)学习生活: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可根据人数确定隶属学校团委或院系团委)集中管理。
五、转移方法:学生联系好要转入的团组织名称后,即可在网上智慧团建系统内按照附件“共青团员(含党员)团组织关系转移方法步骤图”操作,完成组织关系转移申请。
六、本人在系统中发起转移申请后,学校审批——转入团组织审批——分配具体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