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工作站的育人作用,扎实推进我校省级、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确保研究生工作站运行良好。现开展2023年立项的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工作,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研究生工作站(附件1)。
二、验收形式及内容
(一)验收形式
1.学院自查。学院对研究生工作站开展自查,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自查情况表》(附件2)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实地考察时间表》(附件3)。
2.学校抽查。研究生处依据学院自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1.工作站建设情况(投入、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等)。
2.进站研究生、导师数量和在站时长等情况。
3.企事业单位导师选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
4.工作站开展的主要活动与工作情况(科研、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5.人才培养情况。
三、验收标准
依据《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鄂教研〔2020〕2 号)、《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0〕48号)及前期签订的立项建设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开展验收。
验收结果将作为拨付建设经费、下一轮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推荐及考量工作站存在必要性的参考依据。
四、工作安排
(一)9月19日前,学院完成自查,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自查情况表》(附件2)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实地考察时间表》(附件3)和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扫描汇总成PDF版,含目录页),于9月19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行政楼509谢杰老师,电子材料发送至:yjsgzb@hbue.edu.cn。
(二)9月30日前,研究生处依据学院自查情况对工作站进行随机抽查。
(三)10月17日前,反馈验收结果。
研究生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