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5-05-06浏览次数:14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048号),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进一步筑牢筑实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设站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前期与我校合作的良好基础。

2.设站单位为省内企事业单位,以接纳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

3.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同时进行专业实践。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工作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所需的专项经费。

5.具有一定数量符合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应领域高水平教师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6.至少能够稳定且规范运作3-5年。

(二)申报学院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

1.申报学院具有独立或联合培养研究生任务。

2.所在学科具有与设站单位开展应用研究的能力。

3.有产学研合作需求,并制定有支持本院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

4.导师团队指导力量较强,并具有与社会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经验。

二、申报范围和数量

申报范围:原则上以有硕士学位点的学院为主。

申报数量:拟立项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11个。

三、工作安排

1.联合申报。9月12日前,由各申报学院牵头,联合合作单位进行申报学校优先支持已有稳定合作关系且在联合培养人才等方面成效较为显著的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学院下载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合作协议),认真填写并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9月下旬,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3.公布结果。10月上旬,公布立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的名单。

4.签订协议。10月下旬,与立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归属单位签订《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立项建设协议书》

四、其他具体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912日1700,各申报学院将《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材料(PDF版)发送至yjsgzb@hbue.edu.cn纸质材料交行政楼509谢杰老师。

2.日常管理。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需明确校内负责人,加强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年度预算给予建设经费支持,负责人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3.验收考核。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前,接受学校验收。


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