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鄂经院党发〔2025〕18号)要求,为全面总结我校学科建设成效,科学评估各学科目标达成度与核心指标进展,精准查找短板弱项,为“十五五”学科布局与资源配置提供决策依据。现开展“十四五”学科建设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评估对象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工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
三、评估程序
1.工作分工。应用经济学由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牵头负责,涉及学院包括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和低碳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由工商管理学院牵头负责,涉及学院包括会计学院和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法学由法学院负责;工学由信息工程学院牵头,涉及学院包括信息管理学院和统计与数学学院;新闻传播学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外国语言文学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艺术学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体育由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
2.开展自评。各学科对照《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相关内容,围绕学科方向凝练、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整体建设情况及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短板进行评价,同时对照专项方案开展全面自评,具体文件见附件1。
应用经济学对照《湖北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鄂经院发〔2019〕116号)。工商管理学对照《湖北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一流学科建设方案》(鄂经院发〔2022〕51号)。法学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鄂经院发〔2022〕51号)。工学对照《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新工科建设方案》(鄂经院发〔2022〕49号)开展自评。
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参照各学科“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
3.材料报送。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和工学由牵头学院(研究院)负责人召集相关学院撰写《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自评报告》,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自评表》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科数据采集表》。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分别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撰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科建设自评报告》,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科数据采集表》。
四、工作要求
相关学院将《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自评报告》(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自评表》(附件3)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科数据采集表》(附件4)于2025年7月4日17:00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A304,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hanyue@hbue.edu.cn。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一份,均需经(牵头)学院(研究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牵头)学院(研究院)公章。
附件3 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自评表(应用经济学).docx
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自评表(工商管理学).docx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