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获批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立项建设以来,迄今建设周期已满五年。为全面评估学科(群)建设成效,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鄂教研〔2020〕1号)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终期验收检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法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
二、工作内容
1.梳理建设成果。各学科(群)牵头学院系统总结2021—2025年建设成果,对照立项任务书,如实填写《2021—2025年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绩效目标表》。
2.开展终期自评。依据任务书及绩效目标表,围绕学科(群)建设进展、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开展自评,形成《2021—2025年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将《2021-2025年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绩效目标表》《2021-2025年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于2026年1月18日17:00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A304,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zhanghanyue@hbue.edu.cn。
2.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2份,均需经学科(群)首席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牵头学院公章。
3.各学科(群)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提交。
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
2021-2025年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绩效目标表.zip
附件2
2021-2025年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参考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