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战略任务以及“新财经”改革要求,以高水平推进硕士点建设,达成“双升”战略目标,加速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依据学校印发的《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扩点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6)》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硕士点立项建设推进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申促建、以申促改、以申促管、申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锚定学校“升大学”三大学科门类要求,按照湖北省对硕士学位点授权审核工作的最新要求以及学校党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印发的《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加快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前期硕士点立项建设情况,综合考量硕士点申请基本条件与学校各学科发展态势,确定一定数量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详见附件),予以重点培育并强化建设,确保各立项建设硕士点于2025年底“全面达标、适度超前”,力争2026年获批硕士学位点,确保工学、法学学科门类在硕士学位点数量方面达到要求。
二、工作内容
1.组建以牵头院长为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硕士点建设组,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2024版)或《湖北经济学院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2024版)(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简况表》”)。
2.对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查找短板与弱项,填写《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对照表》”)。
3.各硕士点应按照要求填报《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点立项建设工作安排时间计划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各项工作安排时间需细化至每周,时间截止到本学期第21周(即2026年1月31日)。
4.为使学校及时掌握硕士点立项建设工作的最新推进状况,以便其作出相关工作决策,要求各硕士点每周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点立项建设进展情况周报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周报表》”),直至国家正式组织实施学位点申报审核工作之前。
三、工作要求
1.《简况表》《对照表》中各项涉及时间的内容,均截止到2025年10月13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目前。表内相关内容应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修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网址: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进行填写。其他事项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执行。
2.《简况表》《对照表》《计划表》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分别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牵头学院公章,于2025年10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学位点代码_学位点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405500717@qq.com。
《周报表》应于每周六下午五点前,通过QQ(号码:405500717)点对点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进行汇总整理后,将其报送至每周的学校领导碰头会审阅。
工作联系人:左炜
办公电话:81972178
办公地点:行政楼研究生处509办公室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依照规定程序及时间要求,向研究生处提交申报材料。此外,各硕士点须下载本通知中最新修改完善的《简况表》进行填报。
4.以下为硕士点立项建设中的关键时间结点,各硕士点在制定《计划表》时予以参考。
(1)2025年10月底,各硕士点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申报文本展开审核。同时,应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逐步优化文本内容,对照相关标准查验指标,精准弥补短板、强化弱项。
(2)2026年1月中旬,各硕士点应再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申报文本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打磨完善材料内容。
(3)2026年1月,研究生处(学科办)将开展对各硕士点建设成效的全面检查工作。
附件1:《重点建设硕士学位点及相关建设学院一览表》(此附件需在学校网站“OA系统”下载《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扩点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6)〉的通知》进行查阅)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2024).docx、
湖北经济学院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2024).docx
附件3:《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此附件请通过QQ号:405500717与研究生处进行点对点领取)
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点立项建设工作安排时间计划表.docx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4日